日前,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帮助适龄儿童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于暂时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流浪儿童,将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通知表示,在该项行动中,救助机构将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孩子重返校园。教育部门将负责对孩子接受教育资助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和假期关爱情况给予统计,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孩子通过纳入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保障等手段进行保护。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将通过家庭随访、打击违法犯罪、解救未成年人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孩子在外流浪。
(摘自《北京晚报》兰洁/文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