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出台,明确和鼓励公众参与绿化的渠道和途径是该“条例”的重点之一。《条例》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劳务、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树木,种植纪念林。明确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的单位和个人,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绿地、树木冠名权,同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树种规划、规定树种目录时,应向社会征求意见。
武汉市制订城市绿化条例(草案)时,除引导公众参与园林保护外,还大力倡导实施立体绿化,鼓励建设房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新建项目的房顶绿化,可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强制性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
(据新华网 李劲峰 廖君/文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