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

(201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下列项目用海符合海域使用权登记要求,准予登记。其中注销登记8宗、抵押登记6宗、抵押注销登记8宗。公告如下:
注销登记
序号
12345678
海域使用权人
台州市路桥南山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中心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中心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生产资料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登记号
浙2008121浙2008136浙2008137浙2009022浙2009034浙2011087浙2012003浙2010002
  证书编号
国海证083300420国海证083300435国海证083300436国海证093300221国海证093300220国海证103300023
  用海方式
  建设填海造地
  建设填海造地
  建设填海造地
  建设填海造地
  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非透水构筑物
  围海养殖
用海面积(公顷)
41.207945.756239.934238.390648.5912112.372715.6684604.1372
抵押登记
序号
123456
  抵押人
台州市宏泰船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宏泰船业有限公司温州雁荡山海上乐园有限公司温州雁荡山海上乐园有限公司乐清市长虹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三门赤头码头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141国海证093300140国海证073300250国海证073300251国海证103300078国海证113300020
抵押注销登记
序号
12345678
  抵押人
台州市宏泰船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宏泰船业有限公司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温州雁荡山海上乐园有限公司温州雁荡山海上乐园有限公司乐清市长虹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三门赤头码头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台州市椒江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金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141国海证093300140国海证093300106国海证093300105国海证073300250国海证073300251国海证103300078国海证113300020
抵押登记证明书编号
浙海权抵登字2012018号浙海权抵登字2012019号浙海权抵登字2013015号浙海权抵登字2013016号浙海权抵登字2010007号浙海权抵登字2010008号浙海权抵登字2010011号浙海权抵登字2012008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域使用权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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