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勇进 通讯员 王仁杯
本报讯 刚迈入2014年,我省种业企业就迎来大利好。近日,省农业厅出台《关于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引种实施绿色通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2月1日开始,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等相应资质的本省种业企业申请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或相邻省引种审批时实施绿色通道制度。《意见》规定的绿色通道,是指具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种业企业,在参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时给予优先措施,或申请相邻省份引种审批时可自行组织品种生产试验。具体内容有:对享受绿色通道的种业企业,自主创制育成或牵头合作育成的优良品种,每年每一作物(组别)可推荐1至2个品种直接参加省品种区试;优先参加省级品种区试或推荐参加国家品种区试;在省品种区试中,优先进入同步省品种区试与生产试验;优先推荐品种现场考察审查、审定,且自2015年6月1日起,主要农作物杂交品种审定主要面向种业企业。《意见》同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的种业企业在相邻省引种、试种结果较好的品种时,可自行组织不少于1年的引种生产试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引种审批。
据了解,具有农业部发放的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业企业,或列入浙江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培育计划名录的,以及其他具有自主创制育种能力的优势骨干种业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省种子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说,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种业企业加快培育新品种,缩短种业企业推出新品种占领种子市场的时间,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立以种业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
从今年开始,我省已启动省级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业企业培育计划,力争通过3-5年时间,推动10家农作物种业企业基本实现育繁推一体化,全省种业企业育成的杂交品种占比达80%左右。勿忘农种业、浙江农科种业、宁波种子公司等一批研发能力强的种业企业有望直接受益于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加快企业的新品种储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