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农村土地“被流转”
——据《经济日报》报道,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的村集体越俎代庖,不尊重农民意愿,不与农民商量就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体,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将土地流转给第三方,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内容理解不透出现偏差或受利益驱使,有的地方村集体漠视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劝诱、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有的村集体干脆“为民做主”,代替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给农村社会和谐埋下了不稳定因素。
农民承包土地“被流转”显示了村集体行为上的违法。村集体必须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明晰自己的角色定位,厘清自己的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努力把握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依法自愿原则促进土地流转。
自愿性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土地流转的启动和终止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农民签订流转合同,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而要和农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加以引导,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别小瞧农民文艺队
——据《中国文化报》报道,在眼下忙年的日子里,农村各具特色的农民文艺队又活跃起来了。为了能让地方父母官也看一看农民自编自导自演的精彩文艺节目,有的农民文艺队向领导干部发出请他们与民同乐的邀请,却遭遇领导以年底会议多、工作忙为由的种种拒绝。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对农民文艺队作出的“整天只会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的评价,也让农民群众感到寒心。
农民文艺队作为农民自发组织的业余文化队伍,是一支驻守农村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生力军。或许农民朋友自创的节目没有较高的专业艺术水准,没有豪华炫目的灯光道具,但他们为满足精神文化需求自力更生的探索难能可贵,以极大热情不断丰富自己精神家园的努力让人肃然起敬。
农村文艺队伍建设和发展值得重视。春节临近,建议领导干部多抽点时间或者利用走基层的机会与民同乐,欣赏一下农民朋友创作表演的节目。如果能给一些人力、物力或财力等方面的支持,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