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张、小李夫妇俩新婚不久,与王阿姨家是隔壁邻居。因以前家中曾经被盗,王阿姨便在自家房前和门口不同方向安装了几个摄像头。虽经多次方位调试,仍难免将邻家的少量活动纳入监视范围。对此,张、李小两口认为王家的监控摄像头安装不当,摄取了自己家的来往出入和饮食起居活动,侵犯了其相邻隐私权,要求王家拆除摄像头,而王家则予以拒绝。交涉无果,张家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现场勘查和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拆除靠近原告房屋的一个摄像头。
说法:相邻隐私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自己的生活隐私及财产秘密不被相邻他人窥视并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妨碍相邻隐私权,必然会给他人生活带来不方便、不舒适及痛苦、焦虑等诸多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同时,《物权法》第91条还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本案中,被告虽然是基于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而安装摄像头,但毕竟涉及到了原告一家的个人活动等与公众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有可能通过监视探头被他人窥视、知悉、干扰,客观上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上及心理上的压力。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故而,法院判决被告王阿姨拆除靠近原告房屋的一个摄像头。
王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