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激活农村财产权能

  编者按:
  2013年,我省在遭遇了一系列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情况下,农业农村经济仍取得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在这一年里,各地农业部门在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并积累了不少经验。今天起,本报“论坛”栏目将对其中一些经验和做法作简要介绍,供各地参考。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决策选择,更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财产权利的现实需要。2013年,温州市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开展了多方面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做法是:
实施农村资产股改,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实行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推进。按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分类指导的原则,温州市因村制宜,分别对城中村(包括镇中村、园中村)、集体经济发达村、集体经济欠发达村进行分类指导,制订不同的股改实施方案,同时强调不能以村规民约和村民大会集体通过等方式,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防止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合法权益。截至2013年底,全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率达99.6%,清产核资率95.7%,确权颁证率95.6%。
  科学设置股权,实施静态管理。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确认股改量化对象,严格把握“宜宽不宜严、宜纳不宜排、宜配不宜补、宜简不宜繁”的原则,科学设置股权。股权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只设置社员个人股(一般由人口福利股和劳动贡献股构成),并倡导一次配置永久不变的静态管理。在量化对象的确认上,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社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规定任何“社员”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村享有量化股份,较好地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界定和集体经济受益分配的依据”这两大难题。
  开展规范建设,完善股改成果。全面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注重“二结合二完善”,即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全面健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结合以个人股权为规范基础,完善银行账户变更、物业权属更名、股份分红等股改基础环节,完善确权登记和股权流转机制。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引导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
  注重调研实践,做实确权登记。作为省农业厅、国土厅等6部门确定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试点唯一的地级市,温州市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汇编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完成确权登记中实测面积溢出问题的抽样调查报告,出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各县交叉调研学习,召开土地确权登记现场交流会,推出洞头县、文成县、平阳县土地确权登记经验进行成果展示。截至2013年底,全市3914个村社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其中688个村社已完成,确权面积25.6万亩,涉及农户18.1万户,依法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强化服务管理,推进规模流转。温州市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在坚持“三不变”原则的基础上,健全深化流转服务,建立流转信息平台,完善流转程序和管理细则,切实保障流转权益。目前,流转服务体系已实现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同时,把土地流转登记情况作为项目立项、财政扶持的必要条件,引导项目业主进行规范化的规模流转,健全土地规模经营项目与规范流转互相促进的扶持机制。去年,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3.98万亩,新增流转率达12.1%,土地流转率累计达54.12%,推动了634个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际到位资金达54.95亿元。
  开展土地仲裁,建立调处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规范化建设,建立多部门协调、多渠道畅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确保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公正解决。在市、县两级仲裁机构全覆盖基础上,目前,全市已创建规范化土地仲裁机构9家。该市的土地仲裁经验被农业部做成了科教片,土地仲裁模拟庭培训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2013年温州市本级和乐清市获得全国土地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共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77件,调解裁决70件。
注重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作为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温州,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农村金融信用、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交易市场、金融信贷惠农、金融支付便农、农村保险支农“六大体系”建设。
  发展资金互助,破解融资难题。按照“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要求,遵循“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和“有效控制风险、规范管理运作”的思路,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积极稳妥地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由民政部门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登记,同时明确农业部门为行政责任主体、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为监管责任主体、农合联部门为举办责任主体。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23家、扶贫资金互助会210家,向会员累计发放互助金2.8亿元。
  组建交易平台,规范产权流动。温州市农投集团、金投集团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了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明确了面向全市的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组织交易等服务功能,编制了《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产权转让拍卖暂行办法》、《交易资金结算办法》、《经纪会员管理办法》、《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内部运作、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农村集体物业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6个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目前,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农村产权服务中心都已经成立。
  完善担保体系,促进资产变现。着眼于破解农村担保物登记难、评估难、流通难三大问题,温州市制定出台了农村股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农房抵押、农业装备抵押、活体畜禽抵押等登记程序和抵押办法,并根据农机财政补贴数额、农产品保单数额、农地林地年收益等灵活确定贷款额度;规定农房可以在县域农业户口中拍卖处置;建议产业链条中的经营主体互相提供担保等相关创新措施。目前,全市已开展农房、海域使用权、渔船、林权、农机具、畜禽等新型质(抵)押物试点,质(抵)押余额超过120亿元。 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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