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羊头,卖的却是狐狸肉。近日,嘉兴人李某因销售伪劣产品,被嘉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10月,江苏人方某(已判刑)来到李某的熟食店推销“冻羊肉”,当时,市场上冻羊肉价格一般是40多元一公斤,贵的时候要60多元,但方某开价只要22元一公斤,还不到市场进价的一半,价格非常诱人。“我也是到后来才知道这些肉不是羊肉。”李某说,一开始他也有些迟疑,“羊肉哪有这么便宜的,肯定是做过手脚了”。但方某对肉的安全性拍着胸脯保证,再加上这每公斤一二十元的差价,李某还是动了心。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每年冬天,李某都从方某处以每公斤22元至26元不等的价格购进“冻羊肉”,再加价以每公斤28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去。与方某交易次数多了之后,李某知道那些肉原来是狐狸肉。
李某店里的“冻羊肉”卖得便宜,顾客络绎不绝,有的小饭店也到她这边订肉。每两三天,方某就会开着面包车来送一趟货,整块整块的“冻羊肉”装在不锈钢盆里,还用羊皮遮盖着,普通人根本难以分辨。李某称,狐狸肉在口感上与羊肉极为相似。3年间,李某一共卖了2000多公斤假的冻羊肉。2013年5月方某在江苏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方某供应的是假羊肉仍予以销售,累计销售金额约为56800元,非法获利约770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