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有这么一对夫妻,为了审批建造新房子,自导自演了一场假离婚,结果弄假成真,悔不当初。
今年30岁出头的严晓萍与林毅是一对让不少人羡慕的小夫妻。2006年,两人结婚,不久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孩。严晓萍在当地银行工作,林毅开了个厂子,生意做得也不错。在外人看来,夫妻俩天生一对,日子过得和睦美满。
2008年,严晓萍名下的一套房子要拆迁,她是农村户口,而丈夫林毅是非农户口。严晓萍不知道从哪打听到,像他们这种情况,只要夫妻俩离了婚,就可以有地基审批建造新房子。事实上,根据政府“两分两换”的政策,他们是否离婚,并不影响批地基建新房。但夫妻俩被谣传误导了,两人一合计,于8月份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后来,他们如愿在新批到的地基上,建造了一幢小别墅。新房造好以后,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经常为一些琐事吵架。于是,严晓萍和林毅补签了一份协议,说是“共同投资建房”,协议中明确收益对半。2012年底,他们将小别墅以1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汪老板。除去建造房屋时的人工、材料费用及贷款利息等成本,双方各自拿到了51万元。这次的卖房事件,并没有让两人的关系好转。2013年上半年,严晓萍和林毅分居了。
分居后的林毅小日子过得挺不错,先是买了一辆新车,之后又有了个年轻的女朋友。严晓萍知道这一切后,越想越生气,也越想越委屈。可是这离婚已经假戏真做,回不了头了。她一时也找不到什么茬,又想搅局出气,就想出了一个“新招”。
2013年12月,严晓萍一纸诉状将汪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令汪老板将房屋腾退。
汪老板也是当地人,家在隔壁村,人在湖州做生意。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头雾水的汪老板从湖州赶了过来,找到严晓萍的工作单位,质问她打官司的意图。严晓萍自知理亏,说是不得已而为之,汪老板气得敲台拍桌,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差点报警。
后来法院开庭,双方针锋相对。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对相关证据调查后发现这起诉讼有“弦外之音”,于是建议三方当事人到余新司法所先行调解。
2014年4月初,余新司法所所长周国忠分别打电话给严晓萍、林毅和汪老板,希望他们能到司法所,坐下来好好谈谈。“严晓萍一直说单位工作很忙,每次都丢下一句,有事找我的律师谈。”周国忠说,可想而知,她心里的确有很多的委屈。几次沟通之后,她也直言不讳地说,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让前夫下不了台。林毅也有自己的看法:“审批到地基是沾了她的光没错,但是光靠她,这房子也造不起来。我爸爸是做工程的,建房的钱是我们家去筹得的,也是因为我爸爸跑前跑后,才弄到了个好位置,房子才能卖出这个价。好处拿进了,现在又弄出这些事情,算是怎么回事啊?”
双方的态度都很坚决,周国忠决定先和女方的律师面对面接触沟通。让双方交换了意见后,原本以为调解能慢慢有所起色,可不曾想,半路又生出状况。
两人的孩子今年要上小学了,严晓萍想让孩子到市区一私立学校读书,于是就跑到林毅家里去拿户口本。两人一见面,林毅一想到严晓萍和汪老板打官司是别有用心,就气不打一处来。他拿了两把菜刀,扬言要同归于尽,吓得严晓萍报了警。
事情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周国忠赶紧调转枪头,分开做工作。“其实我也是万不得已才去打这个官司的,我也知道,这对汪老板来说很不公平。”严晓萍说,“这房屋买卖协议我是自愿签订的,卖房子拿到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事情闹成这样,我真的是既后悔又委屈。”“当初离婚时,以为只是走个形式,协议写得很简单。只是约定了孩子归我,抚养费什么的根本没有提。现在我一个人带着孩子,有太多的不方便。我希望变更监护权,孩子的抚养费他要多承担一些。还有就是,要把孩子送到嘉兴市区读书。”沟通到最后,严晓萍承诺说,只要前夫答应她的这些要求,她就去法院撤诉。
第二天,周国忠找到林毅,和他做了一番细致的沟通。听到严晓萍提出的条件,脾气火爆的林毅气又上来了:“这个女人没信用在先,现在连儿子都不想管了啊!”“怎么说也是夫妻一场,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你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你的父母都退休在家可以照顾孩子,她现在孤身一人,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的确不方便。到市区的好学校读书,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你们离婚分开了,但更不能亏待了孩子。话说回来,她年纪也不小了,以后还要追求新的幸福,有孩子在身边,的确有太多的不方便。”周国忠的这一番劝解,浅显又不失人情味。林毅最终答应让步。
最终,严晓萍和林毅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的监护权归林毅,严晓萍每个学期可以探视孩子一次,林毅应给予协助;同时,林毅一次性补偿严晓萍15万元,但该笔补偿款将作为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由监护人林毅保管;林毅安排孩子到市区读书。(除司法所所长外,文中人物系化名)
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