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这块耕地该归谁

  前不久,55岁的村民查某,将3个弟弟告上法院,说自己有一块承包地,是与村委会签订了《耕地承包合同书》的,县政府也给自己颁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多年来一直由自己耕种、管理、收益。现该地被划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3个弟弟认为该地增值,想方设法要分割这块地,现在弟弟们强行在该地块上耕种。他要求法院确认判令3个弟弟停止侵权,返还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3个弟弟辩称:当初家庭联产承包时是以大家庭的名义承包的,这块地的使用权应属大家庭所有,只是后来分家时口头约定该块土地暂由老大耕种。他们还提供了一份当初签订的“分地账本”,证明该地块是以大家庭名义所分得。
  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的确是以4兄弟为户主承包土地经营权,但分家时4人已经约定该地块交由老大耕种,老大也已经合法取得了相关土地权属证明。
  据此,法院认为,查某提供的《耕地承包合同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对该地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由于查某未提供相应的实质性证据,证明3个弟弟有强行在该地块上耕种的侵权行为,据此,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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