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农机化

我省调整部分补贴机具分档标准

  笔者从省农机局获悉,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变化情况,我省结合实际对《浙江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分类分档作出调整,一些我省重点支持推广农机具获得了更多财政补贴。
  在此次调整中,我省根据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对农民购买废弃物处理设备、清粪机(车)、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灭茬机等六个品目所有分档中的补贴机具,追加与中央补贴等额的地方补贴,对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和二次割刀的,每台追加3500元的地方补贴。
  根据茶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经农业部同意,我省在“茶叶加工机械”品目中新增“高温热风茶叶杀青机”分档,该档中央补贴额3.5万元,原“其它茶叶杀青机”分档中不再包含“高温热风”机型。据了解,相比传统杀青方式,高温热风茶叶杀青机具有批次效率高、连续作业能力强、杀青效果好等优点,有利于提升茶叶加工品质。
  此外,我省还调整了部分农机具的分档标准。按照农业部要求,不再设“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以下简称“7行机”),将原该档补贴机具并入“6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调整后的7行机中央补贴额为3万元;“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行距25cm)”(以下简称“7寸机”)、“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行距30cm)”(以下简称“9寸机”)两个分档合并为“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合并后该档的中央补贴额为4.8万元。由于插秧机为我省重点推广机具,为保持与去年同等支持推广力度,将上述分档中的补贴机具地方补贴标准调整为:7行机4.2万元、7寸机3.5万元、9寸机4万元。
  我省将“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品目中“田间管网面积≥30亩,带流量50m3/h以下微灌首部”分档按田间管网面积细分为 30-40亩、40-50亩、50-60亩、60-80亩、80-100亩和100亩以上共6个分档,相应的中央补贴额为6700元、8700元、1.07万元、1.27万元、1.67万元和2.07万元。按照每档补贴机具中央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30%的规定,将“颗粒饲料压制机”品目下“0.5t/h以下颗粒饲料压制机”、“0.5-1t/h颗粒饲料压制机”、“1t/h及以上颗粒饲料压制机”三个分档的中央补贴额分别调整为0.13万元、0.2万元和0.5万元;将“功率<35马力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分档的中央补贴额调整为1.2万元;将“食用菌生产机械”小类中“粉碎机”、“翻堆机”、“装袋机”三个品目合并为“食用菌生产机械”品目,原分档名称和补贴额不变。
苗承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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