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本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举措,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认识
从问题导向看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业生产经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已不可回避;二是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持续上升,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农业比较效益低,“非农化”、“非粮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日益显现,“怎么种地”必须改进;三是人多地少水缺,特别是在市场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民对自身的各种权利高度关注,而土地权益又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核心,“种谁的地”亟需明确。为了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必须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有效途径来科学回答“谁怎么种谁的地”这一农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用底线思维看针对性和有效性。农业产业市场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选择,推动农民进入市场、适应市场、把握市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要求。一是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角,要把握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这条底线,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农民职业化和主体法人化。二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部分,要把握市场规律,尊重市场规则这条底线,根据农业特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政府支持保护,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从顶层设计看系统性和渐进性。推进农业经营规模适度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目的和聚焦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顶层设计包含了三个层次:一是基础性的制度设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和经营制度,这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灵魂,是达到全面适度的根本,重点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结构性的体制设计,鼓励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关键是要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培育和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成立体式的经营体制。三是程序性的机制设计,就是要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复合型机制。这既是促进整个系统适度的方法路径,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目标所在。总的来说,顶层设计是一张远景的建筑图,各地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勾画出可以实施的施工图,设计的标准要求很高。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个重大、艰巨、系统的任务,将伴随着农业农村发展的全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式推进过程。
对当前宁波市农业经营体系现状的判断
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夯实土地流转基础,加快培育新型主体,努力强化社会化服务。总体上看,已基本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土地流转已达到较高水平。至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145.3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面积的62.9%,规模经营面积(包括五统一规模经营面积)达15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均高于全省近20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近40个百分点。特别是近50%的土地由1万个主体经营,户均经营面积超过了100亩,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
二是新型主体已成为农业产业的重要力量。至2013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为3179家,基本涵盖了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300家,其中,规范化合作社812家;全市282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39家、国家级9家)实现年产值587亿元、销售收入484亿元、利润16亿元,出口额14亿美元,创税11亿元。
三是社会化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在重点建设基层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同时,支持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行业协会、专业服务公司等开展经营性服务,为农业全产业链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化服务。至2013年底,全市共培育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粮食生产服务合作社122家、农机合作社175家、植保合作社11家、农业行业协会98家,农机、植保、土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然而,宁波市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从整体看,强制性的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制度与鼓励性的适度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加剧,体制不够完善、政策不够配套,经营主体的骨干、纽带、保障的力量和功能还不够鲜明,体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需进一步化解。从具体实践看,各项工作的水平相对较低,各种要素的制约日趋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主体的总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从事一线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外地化,农业经营主体单体规模偏小、总体运行质量不高,实力不强;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还不够高,经营主体期待长期稳定投入和农户惜租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土地流转难度上升,农业生产经营用工、用地、融资等要素制约影响加大;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偏弱,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农业生产全过程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不适应。
加强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引导
政府引导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要在立足现状、研判形势的基础上,抓住其要害和重点,构建“产业市场化、主体法人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这一具有宁波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全覆盖。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为基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再完善、再落实,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调查土地承包及权证到户、土地承包关系及承包地块变动、权证登记簿编制等情况,清理核实应开展未开展二轮承包、应发未发权证、应变更未变更登记、应建未建登记簿的底数,并将具体情况明细到村到户。到今年底,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全覆盖,依法应签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依法应颁发权证的颁发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户承包地面积、四至、合同、权证“四到户”,证地、证户、证簿“三相符”,为进一步赋权活权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稳制活权的原则,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按照“扩大总量、整合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以延长流转期限、推进整村委托流转和土地股份制等为重点,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顺畅稳妥有序流转,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70%以上。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整合现有的经营主体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效应,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力争到2016年,全市培育家庭农场5000家以上,其中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50家;创建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140家,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合作社1000家以上;实现年产值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5%以上;全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70%以上,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作者系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
余姚市三七市镇悠悠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