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破坏耕地的行为,确保耕地合理利用,今年以来,龙泉市八都国土所协同竹垟畲族乡政府强化四大措施,严保辖区内1.0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第一大措施是加强动态巡查。国土所组织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范围和路线开展巡查,在巡查时严格对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的“五不准”内容,认真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制止和查处荒芜、闲置、取土和占用基本农田养殖、植树、挖塘养鱼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第二大措施是完善监测和保护体系。统一规范耕地保护台账、表格、档案等基础资料,做到内容清楚,数据翔实,上下衔接。设立乡、村、地块三级保护标志,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动态监控。
第三大措施是强化群众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群牢固树立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群众的基本农田保护意识。
第四大措施是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制。乡政府与10个村的村委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乡、村两级目标管理,明确保护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措施以及奖惩办法。对在耕地保护方面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对保护耕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相应奖励,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占用耕地、化整为零等土地违法行为造成滥占耕地、破坏耕地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