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省126家农民合作社成为国家示范社

  □见习记者 蔡希师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厅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我省1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列其中。
  国家示范社评选标准严谨。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是省级示范社,有较强经济实力,服务成效明显,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将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淘汰机制,以求保证国家示范社的先进性。示范社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近年来,我省把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使之成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创新完善合作社经营管理方式和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目前,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338家,这些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领头羊”,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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