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旭明
在“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的大背景下,浙江畜牧业得到了根本性整治,全省80%左右的低小散户和部分规模场被拆除,调减生猪存栏560万头,其他畜禽也不同程度减少,许多县市只留下几十家牧场,其中除少量大型牧场外,多数是存栏500头以下的中小规模场。笔者在今年多次下乡调研中发现,这些中小规模牧场在转型升级中存在不少问题,亟须引起各方关注。
中小牧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各地中小牧场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础条件不好。现在保留下来的牧场,虽然大多位于适养区域,但由于多数是从散养户发展起来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特别是存栏一二百头的小型养殖场,往往实行母猪繁殖、肉猪育肥一条龙,生产环节多,各项设施很难配套。如温度控制方面,仍然采用传统的自然通风或稻草保温,遇到夏天高温或冬季寒冷天气,容易造成仔畜禽死亡;生产环节做不到“全进全出”,难以隔绝病源;污水处理方面,通过治水倒逼,部分中小牧场虽然完善了沼气工程,增加了氧化塘(或贮液池),或与周边种植业配套,实现农牧结合、生态消纳,但总体看沼气池容积还远远不够。
二是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弱。一些业主受“小而全”的限制,需要承担牧场所有的日常管理和专业工作,管理粗放;一些业主受综合素质的限制,在原料采购、疫病防治等方面难以做到位,由此带来生产水平不高、经济效益不好。
三是服务跟不上。一方面,由于中小牧场相对量多面广,靠专业技术队伍难以服务到位;另一方面,尽管现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众多,但由于责任和利益没有挂钩,服务也难以到位。
把标准化牧场建设作为转型升级的主要内容
在规模和客观条件受限制的前提下,我省如何提升中小牧场的现代化水平?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要明确转型升级的目标。在守住养殖污染、重大疫病、畜产品安全等底线的前提下,重点通过提高牧场的设施装备水平、科技应用水平、业主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实现牧场主要生产指标、效益指标和生态化水平提高的目标。中小牧场要体现“小而精”的特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为市场提供畜产品的同时,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成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动机”。
二要做到专业化。中小牧场要摆脱“小而全”的格局,推行专业化生产。如专业饲养母猪、繁殖仔猪,或专业饲养育肥猪,或专门肥育牛羊等。为防止疫病传播,可提倡繁殖场与育肥场挂钩或合作经营,减少多头引种带来的疫病风险。提倡使用商品饲料。现在饲料工业已处于饱和状态,利润率也不高,而且技术有优势、质量有保证。中小牧场如果自己搞低水平的饲料加工,既辛苦,饲料质量又不好,还影响饲料报酬。
三要实施标准化。按照农业部关于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的“五化”要求做好工作。一是品种选择要做到“特色化”。中小牧场可以利用当地资源生产有特色的畜产品,如土猪、土鸡等。可以进行放养,可以实行种养结合,生产方式要与大型牧场区别开来,发挥中小牧场的特色优势。二是设施装备要“小而精”,强调适用。如小型栏舍降温不能用湿帘,但可用冷风机、风扇加上水淋设备等。三是粪尿等排泄物处理要按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配套建设沼气池、氧化塘(或贮液池)的要求,最好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循环利用,若不能就地利用,要委托专门的服务组织收集利用,绝不能排放污水。四是内部管理要简单明了,饲料、药品等由合作社专门组织提供,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五是严格处理好病死动物。
四要适当美化牧场外观。按照“两美浙江”的要求,牧场也要适应形势,通过绿化牧场环境,修理牧场外形,整顿内部秩序,让牧场与美丽的农村环境相适应。
推进转型升级的对策措施
一是强化对中小牧场业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训时可重点讲授畜牧业的动态和相关的法律政策,让牧场业主们知道什么是“理想的好牧场”、“好牧场有哪些要求”,开阔他们的视野。尤其要加强实用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算经济账,帮助他们选择适用技术、先进设施,改造提升小牧场。
二是加强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通过技术、信息、产销服务和管理指导,全面提高中小牧场的综合水平。其有效途径是组织中小牧场参加合作社,或作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基地。在服务形式上,要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由专业人员定点或组团服务,包括指导牧场改造、改善管理方法等。
三是加强领导与监管。现在每个县保留下来的牧场已不多,各级职能部门应把他们放到重要位置给予关注,可通过“联场带户”,落实畜牧专业人员定期走访,督促指导。这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标准化牧场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等扶持政策并没有取消,各地也应出台政策,对中小牧场改造、生态化治理、农牧结合等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特别是落实保险制度,支持企业正常经营。相关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涉及重大动物疫病、畜产品安全、病死动物处理和环境污染的更要监管到位,对发现违法的牧场要严肃查处,防止个别牧场的违法行为坏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作者系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言论
农产品市场调控亟待深化认识和创新方法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认为,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应厘清几个认识问题:首先,从长期趋势看,农产品价格总体上涨是必然的、正常的。其次,现阶段的农产品市场调控必然是“有限的”,不是遇有波动就“出手”。第三,在判定我国农产品价格水平高低时,应与农业生产成本、市民收入水平比较,与生产经营方式相近的国家或地区比较。第四,我国已度过了蔬菜、水果短缺的年代,如果不能同步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就会出现阶段性、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第五,农产品价格水平怎样兼顾农民和市民两方面利益?国际上对农产品涨价一般不会过多干预,而是采取多种方式,减少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应积极推动农产品市场调控由事后调控向做好事前预案迈进,调控品种由粮食向果蔬扩大,调控重点由总量平衡向结构平衡延伸,调控基点由价格过快上涨向兼顾价格过度下跌转变,把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景宁一家转型后的山区小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