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难挡高利诱惑 非法买卖穿山甲

  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衢州一野味老板占某除了表面从事合法野生动物交易,还大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黑熊熊掌牟利。近日,占某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雇员祝某、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下家范某、熊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残忍交易
  占某是常居衢州城区的江西人,一直在衢州从事普通野生动物批发生意。得知穿山甲、熊掌等有一定市场后,她打起了鬼主意。
  2012年初,占某在衢州市柯城区城郊接合部的一个小区内,租下一个仓库,干起了大量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黑熊熊掌的勾当。她雇来江西老家的亲戚祝某、赵某打理生意,而她本人则很少出现在仓库。平日里,祝某和赵某负责接送货,并对收购来的穿山甲进行清洗、喂食和包装。
  为了牟取暴利,他们将米粉或者石膏与氯化钠搅拌后,用大针筒注射到穿山甲体内。“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增加穿山甲的重量,多赚点钱。”办案民警说,穿山甲的销售价格在每斤六七百元,即使每只仅增重一两,增加的收入也非常可观。
  穿山甲对生态环境要求很高,目前还不能人工驯养繁殖。办案民警表示,那些被救下来的穿山甲,也因为注射物导致肠道系统被严重破坏而最终死亡。
夜袭行动
  2013年9月21日,衢州市森林公安局收到消息称,当晚将有一批活体穿山甲被交易,并且老板占某将出现在仓库。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十余人,设伏在仓库周边,准备一网打尽。
  晚上8点30分,一名男子从仓库走了出来,并把一只黑色的袋子装入电动车的后备厢,准备离开。“行动!”随着一声令下,民警迅速上前制服了这名男子以及正在仓库内清洗穿山甲的另一名年轻男子。后经查实,这两人正是祝某和赵某。
  当晚,民警在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完整个体28只、穿山甲胚胎55只、穿山甲制品24具和黑熊掌48只。
  但令办案民警感到失落的是,就在夜袭行动开始前的十多分钟,此案最关键的人物占某已离开仓库。
  随即,“9·21”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专案小组成立,十余名精干森林公安民警对此案进行深挖细查。
抓捕归案
  根据现场查获的十多本账本显示,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21日期间,占某共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完整个体342只、去鳞穿山甲制品24具、穿山甲胚胎55个、熊掌48只。除2013年9月21日被当场查获的之外,其余均已出售。
  祝某和赵某告诉办案民警,一直以来,买卖活动都是占某单线联系,每次来送货和接货的车子不一样、人也不一样,而且电话号码也经常换来换去。“这类案件和贩毒案有很多相似之处。”专案组组长薛伟说,占某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只有找到她,才能揪出上家和下家。
  2014年元旦,就在案件侦破陷入绝境时,一条令人振奋的重要消息传来:占某很有可能藏匿于衢州市衢江区的一个村子里。接到消息后,警方随即赶赴可疑地点进行摸排调查,最终确认占某就躲在衢江区某镇的一处民宅内。
  考虑到占某逃窜到每一处都只作短暂逗留,而且特别警觉,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开着私家车蹲守在民宅的不远处,盯了整整12个小时。
  1月3日10点左右,民宅内走出一名短发女子。经过一番观察,民警判断此人很有可能就是占某。于是,两组人马一拥而上,将其制服。
  占某落网后,下家范某、熊某也相继归案,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也已被上网追逃。
方蕾 谢力 李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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