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日前出台乡村休闲旅游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对县(市、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情况的考核奖励,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让更多的人看得见“乡愁”。
除了直接的财政奖励补助外,该市还分别在用地保障、金融扶持、人才引进、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定了优惠举措。比如,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政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统筹安排中,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及时报批、及时供地。对乡村休闲旅游景区中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未改变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等,不认定为建设用地。允许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相关设施和旅游业态,原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鼓励旅游行业培养和引进一批旅游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凡是县(市、区)、乡镇能承接的行政审批事权,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一律下放,为乡村旅游经营户和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徐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