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下辖某县有一个村子,大约几百户人家。为了方便村民存钱,十几年前,邮政部门授权村里一个村干部在家开了一个邮政储蓄代办点,多数村民都把钱存在这个代办点,存取都很方便。
两年前,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找到该代办点负责人,说以后村民有钱可以存到合作社,合作社给村民的利息要高一些,给负责人的佣金也要高一些,大概能多一二个百分点的样子。于是,很多村民都把钱存到了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下。再后来,邮政部门发现了代办点的这种行为,认为违反了他们的规定,就取消了对这个代办点的授权。之后,村民都把存款存到了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下。
但就在去年下半年,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然间资金链断裂,负责人跑了。算下来,村民存入这家合作社的资金有几千万元。由于受不了压力,代办点的负责人自杀了。目前,案件还在侦破中。
这个真实的案件非常典型,也是发生在我国很多省份的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一个缩影。村民说自己上当受骗了,那么村民们为什么会上当受骗?这样的事情又该如何定性、如何防范?
分析: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犯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本文中讲到的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数额巨大。
法律关系分析完了,本案中村民的存款能否拿回来还是未知数,甚至可以说拿不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们只能以此为鉴,提醒农民朋友,千万别为了多那么一点点利息,赔了老本。也希望类似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经营,不要走邪路。地方政府也应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能搞明白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避免盲从盲信。 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