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创新精神,通过创新宣传、整合资源、典型示范,纵深推进‘贺田模式’全县域覆盖。”在日前举行的现场会上,龙游县对在县域内推行“贺田模式”作了部署。
有机垃圾归田,不可回收垃圾定时清运,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法净化后流入河道……2011年开始,龙游县大街乡贺田村实施“源头分类可追溯、定点定时定投放、减量处理再利用”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得“浙江省绿化示范村”、“浙江省卫生示范村”、“国家级生态村”等称号。
为让更多的乡村学习“贺田模式”,使美丽乡村建设从“盆景”走向“风景”,龙游县制定了“贺田模式”量化考核办法及多级交叉检查、乡镇(街道)每月“清洁榜”排名等制度,由点及面推行“贺田模式”。该县发布以贺田村为样本的《龙游县生态村建设规范》。该规范对生态村建设的绿化覆盖率、清洁能源普及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村庄水土流失治理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等各项指标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将“贺田模式”推广与评优评先、相关经费奖补挂钩。此外,县里还设立奖励基金,给予达标村2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2014年,全县用于奖励的专项资金达500多万元,今年增加到900多万元。
溪口镇是龙游南部竹笋交易集散地,每年四五月份平均日交易量达40万公斤。竹笋在加工销售过程中,会产生约20%的笋根、笋壳等下脚料。一直以来,这些下脚料随意堆积在道路两旁或河道里,腐烂后臭气熏天,污染了环境。为解决这一问题,溪口镇结合推广“贺田模式”,引导农民和经销商将竹笋下脚料还山,同时组织村民外出取经,探索利用竹笋下脚料加工羊饲料。目前,该镇大垅村村民雷福良正在建一个养羊场。“准备先买50头羊试一下,如果好的话再慢慢扩大规模。”雷福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