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微信购物有风险

  日前,桐庐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一个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冒“苹果6”的维权求助电话。“我在微信中买的‘苹果’手机是假的,帮帮我吧,我还是个学生。”第二天,又有消费者袁某拿着3只山寨“苹果6”手机来投诉,也是在微信朋友圈购买的,每台2400元。
  仔细观察这4只“苹果6”手机,它们虽然外观一比一高仿了正版手机,但操作系统却是安卓的。这两位消费者都是通过桐庐本地一位20岁的姑娘华某的微信朋友圈购买的手机。
  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卖家华某。这位“微商”表示,她不知道手机的真假,只是为广东省明通市场的郑某代销。她没有库存,没有售后,只是单纯转发图片赚个差价。
  为进一步证实华某“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实,工作人员向苹果公司发出鉴定委托书,得到了“假冒”的鉴定结果。最后,经过调解,华某将手机购买款退还给了两位消费者。
  当前,微信朋友圈里产品推销已在消费领域兴起。微商“泛滥”的同时,微信营销投诉量也飞涨。桐庐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许多来投诉的消费者都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但贪图便宜,在没有看到实物的情况下就打款给对方。等物品到了手里,发现有质量问题,卖家早已把钱收进口袋,根本不理会买家。目前朋友圈购物、点赞、转发等微信营销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维权比较困难。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微信朋友圈商品,真有身边买不到的东西需别人代购,也最好找信任的熟人。
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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