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和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按照“市处理、县监管、乡镇收集”的模式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从4月25日开始,开展病死猪保险与收集联动:取消生猪10公斤以下免赔的规定,取消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率)的规定,生猪按尺寸理赔。目前为止,全县共有298户养猪户参保,承保生猪29万头,能繁母猪1.45万头,收取保费870万元,生猪承保率基本达到80%。新政策执行以来,共发生保险案件2495件,理赔0.95万头,理赔资金71万元,平均每头赔付75元。
建设病死动物收集体系。该县制定了《德清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方案》,根据生猪养殖数量进行布点。全县已建成4个病死动物收集点,每个收集点覆盖2-3个乡镇,共投入资金150余万元,资金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每个收集点配备至少50立方米冷库。
健全病死动物收集转运制度。该县制定了收集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做好收集点工作台账证单填写、日常灭菌消毒及工作人员自身防护等培训指导工作。乡镇公布收集点联系方式,确保收集点启用信息到场到户。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乡镇建立病死猪收集队伍,规模养殖场实行电话报知,工作人员上门收集至收集点冷库储存,一般2-3天由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运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该县落实专人定期(每月26日)开展收集点的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及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收集点冷库和消毒设施等运转情况以及病死动物接收、收集记录和移交的台账登记与规范程度。湖州市统一申请省级以上资金(每头处理费80元的60%计48元)补助,县财政承担每头无害化处理费32元和饲养量每头1元的费用。收集点运行费用由辖区乡镇承担,县财政给予补助。
创新生猪保险联动模式。在县域内没有建立病死动物处理厂的情况下,德清县为实施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生猪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全县生猪保险全覆盖实施细则》,明确了生猪保险承保方式、理赔流程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该县人保公司委托收集人员有偿开展测量、拍照、登记等工作,并在市处理中心运转时公司派员进行监督核查,及时赔付,出现死亡异常和保险理赔异常时由畜牧兽医局配合人保公司进行调查。
本版稿件由省畜牧兽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