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案例分析……

擅自拆除邻居的违法建筑需赔偿吗

  今年6月,丁某擅自在林女士家隔壁搭建了一间10平米左右的违法建筑用作厨房,占用了公用通道,因厨房排放的油烟味十分刺鼻,也直接影响了林女士家的生活。林女士的丈夫在与丁家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日前叫来几位朋友拆除了丁某自搭的厨房。现在丁某到社区投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那么,拆除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需要赔偿吗?
  分析:首先,认定违法建筑是地方行政部门的职责,拆除违法建筑是地方执法部门的职权,并且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尽管丁某搭建的厨房系违法建筑,林女士丈夫也无权私自进行拆除。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占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林女士丈夫擅自拆除丁某所属建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有关“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的规定精神,鉴于丁某也存在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林女士丈夫的赔偿责任。
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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