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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这样的“农业CEO”

  ——《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在四川省崇州市有这么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他们发聘书的不是农业企业,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来,这里的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再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收益部分采取“保底+分红”的形式,保证大家都有钱赚。
  一位管理上千亩土地的职业经理人戏称自己是“农业CEO”。他说:“企业CEO向董事会负责,我们向合作社负责。用工业思维来经营农业,我把粮食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耕地、播种、施肥、灌水等等,都制定了精细化的管理细则和生产流程,这样才能严控成本,提高产出,实现收益最大化。”据了解,在崇州,拿到证书、受到聘用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有1000多人,去年他们每亩的收益在150元左右,入社的农户每亩直接增收500元。
  田野里“长”出“农业CEO”,反映了我国农业农村的新变化,适应了我国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的需求。这样的探索值得肯定。
  但要让一个新生事物保持长久的生命力,让“农业CEO”不走形,一方面要给他们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关的制度设计,建立职业经理人和“雇主”社员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既有健全的激励机制,也有损害农民利益时的惩罚措施。对职业经理人的认定、评价、退出等都应有一套完整的考核管理体系。此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对职业经理人应多加扶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服务工作,对他们在经营中遇到的难题,想方设法予以帮扶。要充分运用农业保险、农业风险基金等工具,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等提早预防,解决职业经理人和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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