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文书制作有新规

  □本报记者 张佳妍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工作,近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文书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做出详细规定。《通知》明确,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打印制作,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终结后,应当对其文书材料进行归档。《通知》要求,重大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案件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简易的事故调处案件材料也可多案合并组卷。卷内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其中,不能随文书装订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应当放入证据袋,并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随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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