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有新举措

全省将培育1万家左右优质合作社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省农业厅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在全省扶持建设1万家左右高质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不是很规范的“空壳社”“休眠社”等进行清理整顿。
  据省农业部门统计,目前,我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5989家,合作社成员116万个。这些合作社在组织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合作社组织建设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
  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意见》提出,将以合作社质量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合作社分类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改造和提升壮大。对于一些没有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休眠社”,将采取措施引导和促其注销登记;对成员以同一家庭为主的“家族社”,将引导其注销“合作社”,转而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对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逐步达到县级示范性合作社要求;对运行规范特别是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采取评优创先、项目支持、服务对接等措施促进提升壮大。力争通过2-3年的规范提升,在全省培育建设1万家左右成员数在20个以上、年经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运行质量较好的合作社,重点建成一批产业优势明显、经营服务能力较高、参与成员较多并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强社、大社。《意见》对合作社的规范运行、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