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曜清 通讯员 李振航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农业厅了解到,去年8月开展的全省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数据显示,全省共有28385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了财务清理,占全省总村社数的96.6%。重点对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目标责任、重大项目实施、涉农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审计,全省共审计18537个村次。在2014年以来的原始凭证中,白条入账、不合规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逐年减少。
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中,各地按照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重点清查2014年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和执行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情况。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接待”及其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村级收入和资金管理情况,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情况,财务票据使用、管理、监管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财务公开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要求公开“三资”管理情况,做到财务收支按月逐笔公开,重大事项随时逐项公开,公开内容齐全、财务数据真实、公开时间及时。一些地方还利用电子触摸屏和数字电视等媒体资源进行信息公开。未查出应联签未联签、社监会(监事会)未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未报批等严重问题。
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通过建立责任制加以整改。各地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监督责任,把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列入对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纪委追踪问责的内容之一。审计中查出违法违纪违规案件759件,涉案金额9649万元。对此,有关部门对433名当事人作了相关处理,其中受刑事处理的81人。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建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加大《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加强相关监督制度落实,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