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保健食品类的消费投诉居高不下,且投诉者多以老年人为主。消保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保健食品消费存在“五大”陷阱。
一、“免费”陷阱。打着“回馈社会、关爱健康”旗号,到居民社区、广场等地,冒充医生组织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等活动,骗取消费者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手机号码等。然后“医生”会以“一对一”的回访方式告诉消费者体检结果,以消费者需要治疗为由,采取先试用后购买的方式进行“忽悠”,诱导消费者购买其推销的保健食品。
二、“温情”促销。采用登门拜访、电话问候等方式“联络感情”,借机推销质次价高的保健食品;
三、“小利”引诱。以小赠品、小礼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产品推介会等活动,通常采用“轰炸式”洗脑宣传,雇用“托儿”现场展现“服用功效”,“忽悠”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
四、“疗效”欺骗。通过广告外包装、宣传册、网站等进行宣传,或明示或暗示其产品有“疗效”等。
五、“藏头遮面”。通过“400”开头的电话或健康咨询热线等方式销售,以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临时租用会场等方式,隐藏真实企业或个体经营信息,逃避行政监管和法律责任,导致消费者难以维权。
如何防范保健食品销售骗局?消保部门提醒注意以下四点。
不要轻信商家宣传“忽悠”。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功效。《广告法》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涉及疾病治疗等内容。保健食品只能在医生、营养师的专业指导下,适当作为辅食服用,不可替代药品。
不图小便宜,理性消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随便参加一些保健食品销售单位组织的免费参观、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不要被推销者的“亲情牌”“优惠牌”“福利牌”“限购牌”等所迷惑,切勿冲动消费,避免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食品。
不轻易泄露家庭和个人信息。注重家庭和个人信息保护,拒绝向注册信息不明、无经营资质的销售者提供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收入情况等家庭和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生活困扰。
保存好消费凭证,及时维权。无论是选择实体店消费还是互联网、电视、电话等方式消费,均要养成留存消费记录、索要消费凭证的良好习惯,网络交易的还需注意留存聊天记录等消费证据。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权。
王刚 张镝 杨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