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店家食品保质期意识不强,殊不知,一旦被查获经营过期食品,处罚力度可不轻。日前,舟山市普陀区的一家水产干品经营户,就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面临处罚。
日前,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国际水产城所执法人员检查沈家门一家水产干品经营店时,发现有5种水产干品超过保质期。这家水产干品店经营者张某解释,自己并非故意销售过期食品,主要是平时疏忽所致。
执法人员介绍,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该经营店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已被没收,案件正在处理中。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户,平时一定要建立台账,在进货时做好索证索票,便于翻看相关记录,及时清理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 李巧凤 翁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