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舟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非食品原料,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专用回收容器,建立处置管理制度和处置台账,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依法进行处置,并记录数量及去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内的食用油经营者应把好食用油进货关,查验食用油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要求企业必须做到统一收集、记录凭证等,目的就是不让‘地沟油’外流,使不法商家无可乘之机。”舟山市食安办该负责人介绍,尤其是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企业必须用符合防疫条件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意见》还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在新一轮“地沟油”剿灭战中,该市将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加大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食用油的抽检力度;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意见》明确,将“地沟油”治理情况纳入到各县(区)、功能区以及市有关部门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下一步,该市将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使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化处置,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政策措施,确保打赢“地沟油”剿灭战。 徐祝君 文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