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食品药品安全

抽检6751批次样品,合格率98.3%

浙江节日食品安全水平较高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截至目前,全省己完成抽检675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1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3%。抽检数据分析表明,我省节日食品安全水平稳居高位,所发现的风险呈零星、点状分布,全省未发现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据介绍,本次专项抽检对象包括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天猫、京东等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抽检食品包括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脂、糕点、调味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5个类别。
  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不合格指标来看,一是食品中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33.6%,主要是糕点和炒货食品中的酸价、过氧化值、水产制品中的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及酒类的酒精度指标偏低;二是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8.3%,主要是糕点中大肠菌群、水产制品中的菌落总数、水果制品中的霉菌等超标,以及在包装饮用水中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三是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3.5%,主要为糕点中脱氢乙酸、水产制品中山梨酸及蔬菜制品中二氧化硫和纽甜等超过规定限量;四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2.4%,主要为餐饮肉制品中克伦特罗、食用农产品中的恩诺沙星、毒死蜱及氟苯尼考等农兽类药物检出;五是食品中重金属等污染及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占不合格总数7.1%。
  据了解,此次专项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己陆续发布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示平台,属地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措施,控制流向降低危害,突出重点强化检查,责令整改定期复查。
  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节日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跟踪处置好不合格食品。必要时,加大抽检批次和产品的覆盖面。同时,将继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如发现“年夜饭”接待单位、餐饮店、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并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另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广大群众可以拨打12345或88888222举报投诉电话,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