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养宠物,一般人想到的总是猫狗这类萌宠,但有人却偏偏喜欢养一些另类的宠物。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发生的一起案子,就是由另类宠物引发的:小伙子在家附近的池塘里豢养鳄鱼当宠物,不料鳄鱼咬伤了路过洗手的邻居,一场纠纷由此而起。
一次洗手惊动了民警
事发当天,家住鄞州区五乡镇的村民小栋正在村中一个小池塘洗手。“啊!”小栋突然感到一阵剧痛,赶紧把手从水里抽回,手指已血流如注。“什么东西咬我?”小栋定睛一看,顿时吓得腿都软了,池塘里竟然有一条鳄鱼。
惊魂未定的小栋赶紧报了警。鄞州区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利用钢叉、绳索等抓捕器具,花了好一阵工夫,终于从池塘里成功抓住了这条咬人的鳄鱼。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确定涉案鳄鱼为家住池塘边的小斌所养。小斌坦言,鳄鱼是他在慈溪的一处河边向他人买的,原本买了2条,另一条养了没多久死了,这条是因为长大了,原本的笼子装不下了,于是放到了家旁边的池塘里养,没想到闯了祸。
民警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市民饲养野生动物需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小斌无证私自养殖鳄鱼是违法违规的。小斌也保证今后不会再违规饲养宠物,并愿意履行对小栋的赔偿责任。
最后,这条“宠物”鳄鱼被带去了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目前饲养在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内。
此类事件并非个案
“加上尾巴的长度,这条鳄鱼已接近1米了,一看就是养了好几个月了。”民警介绍,这条鳄鱼学名叫暹罗鳄,是一种中型鳄鱼,幼鳄孵出时约25厘米长,成年后最长可达到4米,常见的也有3米长。这种鳄鱼主要分布在东南亚的婆罗洲、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属于外来物种。
对于市民违规饲养鳄鱼的行为,民警表示,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现。去年10月25日,有市民在东部新城甬新河发现一条鳄鱼。幸好当时气温较低,鳄鱼作为冷血动物,活动能力下降,所以未对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胁。“小小的鳄鱼宝宝攻击性不会特别强,有的人觉得有意思,就买来当宠物养,等养大了养不下去了,有些市民会主动联系我们,送到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但有的就直接扔进小河、池塘里放生,在甬新河发现的那条暹罗鳄,基本上也是这样出现的。”民警说。
宠物鳄鱼多购自网上
那么,这些鳄鱼宝宝是从哪里来的呢?民警介绍,鳄鱼养殖场要有正规的审批手续,日常管理十分严格,一般不会有鳄鱼流出。市民手中的“宠物鳄鱼”,多是从网上购买的。
在网上搜索关键词“宠物鳄鱼”,立即就弹出了四五家网店,鳄鱼的价格在300-400元/条。在其中一家月销量为243笔的网店,养殖地位于广州,卖的就是暹罗鳄苗。商品下有216条评价和晒图,有的买家由于还没有购置专门饲养箱,暂时把小鳄鱼养在澡盆里,还有的干脆采取放养模式,将小鳄鱼放在地上、桌子上。
“太活泼了,翻墙跑了一只。”“很活跃很凶的鳄鱼,还把我咬了一口……”这样的评论让人不禁捏一把汗。
对于“豢养鳄鱼是否有危险”这个问题,卖家表示,小鳄鱼有一定的攻击性,但不会追着人咬,抓的时候戴上手套即可。
暹罗鳄的攻击性真如卖家所说的这么低吗?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动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暹罗鳄对人类是有攻击性的,尤其是当它自认为受到袭击时,它会反攻与人类拼命,此前就有游客在泰国被暹罗鳄咬伤的报道。
非法购买者可能涉刑
在网店销售页面的末端,有一则交易声明:本店已明确向广大消费者说明鳄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和加工、销售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无证养殖和加工、销售。本店可以提供相关种源来源材料帮助广大消费者办理有关养殖和加工销售证件;广大消费者自行解决养殖和加工、销售方面的证件和相关涉及到政府部门批准的条件,独自承担因鳄鱼养殖和加工销售鳄鱼产生的各种问题和法律责任。
但卖家从未主动提及饲养者需要办理证件的事宜,直到买家主动询问,卖家才表示,建议办理养殖证,否则一旦被举报,鳄鱼就会被没收。
那偷养可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由于暹罗鳄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属于《刑法》所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非法购买者,可能会涉及刑案,依据《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或面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等惩处。
对此,森林公安表示,有意联合相关部门对网络上贩卖鳄鱼的店面进行核查,以规范个人养殖野生动物的行为。(文中人物为化名)
徐浩 陶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