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安吉县的气候环境符合国家气候标志气候生态类评价标准,同意授予气候生态县国家气候标志。
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分为三大类:气候宜居类、气候生态类、农产品气候品质类。此次安吉获得的是气候生态类标志,也是全国首个气候生态县,33项气候生态评价指标优良率达97%,综合评定结果为优。
评审专家组建议,安吉县要充分发挥国家气候标志的品牌效应,围绕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切实发挥气候资源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效益和效率,为美丽中国建设多做“安吉贡献”。 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