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郑风田、阮荣平、杨惠莲在《经济日报》撰文说,根据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建议采取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耕地面积与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土地细碎化程度较高,严重影响了农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二是建立正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账户。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转入土地过程中采用口头协议等非正规合约形式的比例仍较高,这种交易形式增加了土地流转的不稳定性,违约风险较高。建议建立正规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转程序做好登记备案,以减少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也有利于建立完备的土地流转信息库。
三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地流转之后的农民生存有保障。目前普通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比例偏低,而且流转期限较短,除了预估土地会升值的经济因素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
四是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保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转入土地之后,集中连片、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均需巨大的资金投入,这种情况下国家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非常必要。
五是设立防范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基金账户,同时严防耕地“非农化”经营。该基金的设立,可防止经营粮食作物和经济类作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不能承受市场风险和可能的自然风险而出现破产跑路的情形,威胁小农户利益的安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耕地的“非农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