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璠在《经济日报》撰文说,近日,《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整体规划(2019—2025)》正式发布,其中,“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高度重视城中村保留”等提法,表明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思路正由“拆”转向“治”,未来有了明确方向。
城中村是我国大多数城市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多由历史和现实原因形成,不同城市城中村的规模与现状差异很大。经过近些年的治理,有些城中村已经旧貌换新颜,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地区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与改造,但还不彻底;还有些地区仍大致延续其原生状态,大多数房屋建筑相对陈旧,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与城市整体面貌形成反差。
我国与发达国家城市的差距,不仅仅在于人均GDP,更在于城市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城中村就是其中之一。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考虑到历史与现状,充分尊重客观与发展规律,既要抓住时机、积极主动,也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应努力使城中村能够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促进整座城市成为有机协调的整体。
深圳市的规划尽管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但已给各地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参考范本。一是要把综合整治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拆除、建设与改造、整治结合起来;三是要把政府主导和与市场主体参与结合起来。各地应借鉴经验,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