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令人吃惊的是,涉案的这伙人一年多的时间里竟抓了800多条菜花蛇,几近疯狂。
25岁的罗某是广西人,10多年前和父母一起举家来到临安定居,平时靠跑车拉货为生。但他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喜欢“小赌赌”,每次拉货的钱根本不够输,手头紧张的罗某,在外欠了不少钱。
于是,从小就有捕蛇经验的他把主意打到了王锦蛇的身上,想通过抓蛇“补贴家用”。
王锦蛇俗称菜花蛇,在我国分布较广,在临安附近山上也经常能看到。野生的王锦蛇主要以鼠类为食,是鼠类的天敌,如果随意猎捕,会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严重影响,被列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浙江被列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2017年4月至7月,罗某购买了几十个笼子和一些鹌鹑,独自一人来到昌化镇附近山上,用装有鹌鹑的铁笼子诱捕了王锦蛇80余条,并转手卖给农家乐饭店和养蛇场,赚得1.2万余元。
2018年5月,罗某又约上了之前的工友王某和老乡曹某(另案处理),采用同样的方式,在锦北街道、高虹镇等地捕蛇。父亲老罗几次劝他“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做啊”,但尝到甜头的罗某,不愿放弃这个“发家致富”的好机会。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内,罗某、王某和曹某疯狂捕猎王锦蛇730余条,获利8.8万余元。
2018年8月30日,在公安部门的一次巡查中,罗某藏在出租房的笼子和尚未卖出去的30余条王锦蛇被发现。
次日,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罗某、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该案未当庭宣判。法庭将结合调解情况及刑事部分的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