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宁波一餐厅被查获60余条活体河豚鱼

执法人员:养殖的加工品可以吃,野生和活体绝对不行

  •   “一朝食得河豚肉,终生不念天下鱼”。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老饕”称颂过河豚鱼的鲜美。但与此同时,人们也大多知道,河豚有剧毒。在我国,野生和活体河豚鱼是禁入市场的。然而即便如此,难免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拼死吃河豚”。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在一家餐饮单位的加工场所发现了60余条活体河豚鱼,并且在冷冻冰箱内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7条河豚鱼半成品,涉嫌违法。
    食客有性命之忧,卖家也要当心担责
      河豚,学名叫“河鲀”,是硬骨鱼纲鲀科鱼类的统称。在我国,常见的有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等品种,多见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及东南沿海。春季到初夏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的河豚非常肥美,所以古人有“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的说法。而东南沿海的渔家,确实有一些人存有喜食河豚的习惯。“不同品种的河豚,毒性大小和带毒部位都不一样,有的鱼肉带毒,有的鱼皮带毒,有的内脏带毒,还有的鱼籽带毒。”执法人员说,这段时间也是河豚毒性最强的时期,而且河豚毒素耐酸耐高温,一般的炒煮、盐腌和日晒根本无法清除。一旦误食了有毒河豚,人会在短时间内中毒,如中毒过深,最终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
      此前有媒体报道,宁波一位何姓大姐就因贪吃了一小块河豚鱼,险些出了大事。何大姐的河豚鱼是从邻居处拿的,她在清理时去掉了有毒的鱼肝和鱼眼,并在烧菜时放了整整一斤黄酒“杀毒”,结果吃了一口,不到10分钟,就全身发麻、胸闷气短。家人见状不对,赶紧送她到医院,何大姐经过一晚上的洗胃、导泻、补液,一大早又做了两小时血液净化,才有所好转。
      执法人员说,“拼死吃河豚”这件事,除了食客有性命之忧外,销售河豚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就在本月中旬,上海浦东法院刚判决了一起案子:一名鱼贩出售河豚给一男子,男子食用河豚后不幸中毒去世,鱼贩虽赔偿给死者家属15万元获得了谅解,但刑责难免,最终被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实在想尝尝味道,选择养殖的加工品
      那么,实在有“吃货”想尝尝河豚的美味,是不是就完全没机会了呢?也不是。根据《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我国禁入市场的是野生河豚鱼,而养殖的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可以有条件准入,但必须是养殖河鲀加工企业按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活鱼还是不能进入市场的。若违规销售,执法部门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作为消费者,该如何辨别市面上的河豚是合格产品还是违规产品呢?“河豚加工产品必须在包装上配备可追溯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信息可得知,该产品的原料基地、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检验合格信息等。”执法人员说。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如有食用养殖河豚鱼的需求,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来源合法、专业加工过的产品,若发现有人违法经营违禁海产品,可拨打12345、12315举报投诉。
    潘旭萍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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