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食品药品安全

鄞州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元凶”竟是不起眼的铅壶

  上月底,宁波市鄞州区姜山市场监管所收到了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检测报告,一起食品中毒案件的“元凶”终于被找到,竟是不起眼的铅壶。
  今年5月中旬,鄞州区姜山市场监管所收到宁波市第一医院报告的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称姜山镇上涨村一家三口因铅中毒在该院就诊。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到医院进行调查,经查,患者一家三人因腹绞痛于5月1日、5月8日、5月15日三次到宁波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病因为铅中毒,现病情稳定。随后,执法人员到患者家中进行了检查,发现患者餐具和生活用品中只有一把酒壶是铅做的,里面仍有酒味。据患者回忆,今年清明节时,自己带了几袋黄酒作祭拜用,后将没用完的黄酒放在铅壶里,平时作为料酒使用,已经全部吃完。
  于是,执法人员对铅壶进行送检。检测报告显示,铅壶中铅迁移量为3.20mg/kg,而国家标准为不大于0.2mg/kg,铅迁移量严重超标。于是,鄞州区姜山市场监管所分析判定,患者的病因是吃了放在铅壶中的黄酒做的菜,引起了铅中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搪瓷、陶器、锡酒壶等都含有一定的铅,如果用这些容器来储藏食品,很容易发生铅污染,引起中毒。因此,要避免用挂釉的陶器盛装食醋和酸性较高的食品,避免使用含铅器皿来盛装其他食物。 蒋慧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