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农机化

全省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通报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5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各地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突出高效规范,加大补贴APP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购机者申请补贴信息化、便利化程度,补贴政策整体实施情况良好,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截至6月30日,宁波除外)通报如下。
  一、资金实施与结算情况
  2019年下达我省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966万元,全年可用中央补贴资金28136万元(含历年结转资金),全省已有79个实施县开展补贴申请受理登记,共登记使用中央补贴资金8645.3万元,中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为30.7%。
  绍兴、杭州、金华、温州等4个市使用中央补贴资金超过1000万元,云和、仙居、瑞安、遂昌、松阳、乐清、开化、秀洲、余杭、海盐、永嘉、苍南、嵊州、富阳、上虞等15个实施县中央资金实施进度超过50%,其中云和县实施进度已达99.9%。仙居县、衢江区已开展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共拨付中央补贴资金135.2万元,首批资金结算时间比去年提前近1个月。
  二、补贴机具情况
  全省共购置各类补贴机具28210台套,其中购置数量前五位的分别是茶叶生产加工机械 16068台、微耕机5956台、增氧机2308台、旋耕机1193台、插秧机505台,前五位机具占总补贴机具数量的92.3%。
  农机新产品共206台套,其中田间运输机82台、多功能耕作机81台、食用菌加工机械30台、植保无人机12台、履带自走式捡拾打捆机1台。
  三、标准化设施大棚立项情况
  共审核确认金东、浦江、柯城、定海、庆元、遂昌等6个实施县申报的标准化设施大棚补贴项目45个,计划总建设面积44.6万平方米,拟申请中央补贴资金1039.59万元,下一步由各地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原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31号)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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