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1955年
土地改革,农林“分家”
1956年
省委、省政府提出“七年消灭荒山”
1975年
临安西天目山、龙泉凤阳山、开化古田山、泰顺乌岩岭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
1979年
完成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覆盖率36.44%
1981年
率先在全国开展“三定”工作
1986年
全省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建立
1989年
全省提出“两年准备,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浙江”的目标
1993年
第一部林业相关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颁布
1994年
提前实现消灭荒山目标,全省绿化荒山1088.2万亩
1995年
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实现荒山造林绿化规划省”称号,全省林业工作重点转向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
1999年
率先在21个江河源头和重点林区县开展公益林建设试点
2000年
实现“十年绿化浙江”目标
2001年
启动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
2003年
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2004年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省森林覆盖率首次突破60%
2005年
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建立
2007年
临安成功创建全省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城市
2008年
在全国率先实施全额返还林业“两金”改革,实现林农“零税负”
2009年
率先破解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和林权抵押两大难题,实现“三权”分离
2010年
全面启动“1818”平原绿化行动
2012年
实施“珍贵树种进乡村”行动
2015年
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业科技富民模式
2016年
全国推广浙江省林权抵押贷款成功经验
2017年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出台
2018年
启动实施“一村万树”三年示范行动
2019年
国家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正式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法律地位,并将其更名为《林地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