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扶贫领域反腐长效治理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   □傅智超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结合“三服务”活动,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我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建设”这一课题,深入基层走访,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如下调研成果。
    一、重要意义
    (一)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是守初心、担使命的必然要求。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是我们党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体现,也是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必然要求。
    (二)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期望的必然要求。“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新期望,浙江的扶贫领域工作也要走在前列。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全面进入减缓相对贫困的新阶段,但脱贫成果并不牢固。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期望,保障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三)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是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必然要求。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存在,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没有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深化治理,不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就无法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目标。
    二、基本情况
      从近几年全省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看,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逐年上升之势,约占该领域违法案件总数的近90%。在这些违纪违法案件中,涉贪污、受贿、挪用的占比近60%,涉侵占、克扣、截留、虚报冒领、虚设项目、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履职不力及其他行为的约占40%。另据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存在搞所谓“景观工程”“景点工程”“消薄冒进”等现象。
      分析上述问题,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扶贫领域乡村干部教育管理不够。扶贫领域的腐败之所以大多集中在乡村一级,是因为一些乡村干部政治素养缺乏,廉政教育不够,法制观念淡薄。二是扶贫领域有制度但不完善。如在精准识贫上各部门标准不一,信息不互通,导致该扶的没扶。一些地方农村扶贫资金账目混乱,财务管理人员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透明度不高。三是扶贫领域有制度但不执行、乱执行。大量扶贫资金、资源的分配,一些地方由村干部说了算,缺乏有效的内部民主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是部分乡镇政府针对农村基层的指导和监督过于简单甚至缺失,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
    三、对策建议
      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治理,需要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基础在教育,让干部自觉把“讲纪律、守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不想腐;根本在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让干部想腐不能腐;关键在执行,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零容忍、严惩治,让干部想腐不敢腐;重点在吏治,选信念坚定、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一是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各级党政相关部门要像抓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那样,立足基层的实际情况,探索乡村扶贫领域干部教育、管理的有效办法。首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扶贫领域干部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不断构建廉洁奉公的思想堤坝。其次,做好扶贫领域干部普法工作,尤其要使村干部明确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是犯罪,引导村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意识。最后,鼓励自学教育和集体培训相结合来提高基层干部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如组织扶贫领域干部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大专院校组织的学位学历学习,通过邀请有关学者专家,做各种专业性的知识培训等。
      二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针对近年来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涉案人员主要是村干部,违纪违法类型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等问题,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精准识贫制度和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规范收支审批制度、农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农村扶贫资金的监督审计制度,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制度,涉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人员情况必须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外部监督,让心存侥幸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
      三是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紧盯扶贫领域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的监督。首先,要严惩治。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其次,要做实做细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一案五必须”制度,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要采取巡察、暗访、约谈、考评、通报、廉政风险排查等形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典型案件加强综合分析,找准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再次,要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格局,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力求不留盲区、消除死角,把监督“探照灯”架到村级。各级巡察组织要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巡察重点,聚焦关键人员和关键问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做到问题关联到哪里、巡察了解就跟进到哪里。
      四是大力加强选人用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锻炼、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把更多愿意投身于扶贫领域、能为人民办实事的高素质、有专业水平的干部配备到扶贫攻坚战场上,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精兵用在关键时。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管理,选好乡镇科技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引导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帮扶队伍,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帮助扶贫干部真正沉下去,扑下身子到村里同群众一起干。要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扶贫干部大显身手。健全落实扶贫工作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做到扶贫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扶贫干部担当。要分级分类组织好扶贫干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交流经验做法,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要不断提高扶贫干部法纪素质,使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推动我省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华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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