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寿荣在《新华日报》撰文说,进入新时代,我国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既对乡村治理提出新要求,也为乡村治理开辟了广阔空间。为确保乡村治理沿着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轨道运行,要从四个向度着力。
要巩固提升党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乡村振兴的“主心骨”,扮演着思想引领者、发展带头者、组织协调者、权力监督者等重要角色,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核心领导力量。基层党组织好不好、强不强,直接决定乡村治理的成效。
要激发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力军,也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方面,尊重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另一方面,注重农民群众的能力提升,为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素质提供有效途径。
要积极增强“三治融合”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坚持自治为基础,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有效实现村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坚持法治为根本,健全农村社区矛盾预警、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坚持德治为先导,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深化农村文明家庭创建,活跃农村居民业余文化生活。
要更加彰显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在乡村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以解难事、解民忧为着力点,瞄准打赢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改善人居环境等乡村切身利益问题靶向突破,在破解难题中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