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处罚到人”

  •   1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设了“处罚到人”的制度。
      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处罚外,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三种情形之一的,还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据新漫网 吴洋/作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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