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两成 农民工权益保护仍堪忧

  5月17日,农民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为自己半年来辛辛苦苦换来的4000多元血汗钱被包工头扣得只剩下200元,愤怒的他将包工头砍伤,并将技术员张某杀死。
  法官问李某:“你为什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李某的一句话道出了所有农民工的无助:“我不懂怎么用法律来维权。”
  许许多多的案例表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农民工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率高,直接效果就是用工规范化。这对农民工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保障。”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王芳说,“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处于整体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群体基本上仍受拖欠工资、职业病、工伤等等一系问题的困扰。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据了解,目前全国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在20%左右。
  据工作站提供的数据显示,该站成立至,共办理的152个工伤案件中,仅有1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总数的9.2%,从工伤保险的参保率来看,只有12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89%。超过90%的农民工都处于应签订劳动合同、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没有的非法用工状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会给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尽管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完全保障和解决农民工所遇到的种种维权问题,但劳动合同会为他们进行维权提供重要的证据,同时更会为他们在维权过程中迈出第一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才有可能在接下来的维权努力中获得更多的收获。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表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个历史问题,劳动关系三方都有原因:首先企业考虑到利益问题、管理的便利性,为了规避法定责任、节约成本,都不签劳动合同。其次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够,就业压力大,不敢于主张签订合同;还有的人存在误解,觉得不签更自在。三是国家从1995年元旦日开始,要求所有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有2年的宽限期。1996年开始实行全国劳动合同制。政策的过渡期使得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造成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此外,“劳动监管部门处罚力度跟不上”是造成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主要原因。而这主要是“政府行政执法力度差。”
(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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