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三门法律援助中心巧解纠纷

伤残民工获赔13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朱曙光 毛武会)日前,三门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调解巧妙化解了一起因工作致残而引起的赔偿纠纷,伤残民工胡某一次性拿到了13万元赔偿金。
  去年年底,四川人胡某为三门县一家造纸企业调试机器设备时,左手不慎被滚轴卷入,造成多处骨折,治疗出院后左臂不能弯曲,肌肉明显萎缩,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厂方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后,拒绝给予胡某伤残补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胡某多次请求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来到三门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案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厂方因受害人是外地人,对相关费用能赖则赖、能拖就拖。但如果通过正常的工伤索赔程序,大概要花两年时间,这对身有残疾又身无分文的外来务工人员胡某来说,根本承受不了;简单地将企业告到法院,对企业形象和今后发展将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此,法律援助中心确定通过调解途径解决此案。最后,厂方终于与胡某签订了13万元的赔偿协议书,并约定在3天内付清。在该中心的督促下,厂方按约履行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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