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帮助家乡一个病重的小女孩,最后却被小女孩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电视纪录片《姐妹》的主人公、纪录片导演、衢州人章桦,近段时间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日前,笔者收到了章桦从北京寄来的特快专递,里面装着有关这场官司的最新进展……
受助女孩:状告昔日恩人
今年1月25日,衢州衢江区后溪镇某村12岁的女孩小双(化名),由其母亲朱冬英代理,向衢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章桦“不当得利”。
起诉状中说,小双父母与章桦亲戚系朋友关系。小双因患先天性血管瘤,全家负债累累。经章桦亲戚介绍,与章桦相识。在章桦的热心帮助下,于去年1月26日下午,在北京市宣武医院,小双得到了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的10万元捐款。因考虑小双及朱冬英在北京人生地不熟,章桦主动提出这10万元捐款先放她那里,等医院账号里没钱了,她会帮小双交到医院,小双及朱冬英同意了。同年2月1日,小双从北京宣武医院出院,章桦为小双及朱冬英买好了火车票,并给了小双1万元现金。
后来,小双父母多次打电话请章桦为小双寻找医院治疗,并在2007年4月找到上海某医院同意截肢治疗。但因巨额医药费一时难以凑齐,小双父母又多次打电话请章桦将余下的9万元捐款先汇过来,但章桦认为小双已无治愈的希望,迟迟不肯将余下的9万元捐款汇过来。
捐赠协议:捐款用于治疗
章桦提供给法院的捐赠协议表明,10万元捐款是由深圳某集团通过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定向捐助的。2007年1月25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人、朱冬英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章桦作为捐款监管人也在协议上签了字。
协议第二条明确规定:捐助用途为小双在京宣武医院的医疗救助。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由章桦女士负责监督管理此项资金的使用。协议第五条中规定:甲方(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有权监督乙方对捐助款的用途和使用情况。
事件回放:好心办了尴尬事
章桦寄来的一盘光盘记录了帮助小双、被小双一家告上法庭的始末……
2006年8月,章桦在姐夫的带领下第一次到小双家,朱冬英向章桦讲述了带女儿求医的经历。几年来他们已花了十几万元为女儿治病,现在家中已是一贫如洗,夫妇俩希望章桦能够帮助他们一家。朱冬英还向章桦说出自己的心愿:想带小双到北京宣武医院就医。
在章桦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一家愿意为小双提供治疗资金的企业。2006年12月24日上午,企业举行捐款仪式,将写有10万元的模拟支票牌交到章桦手中。
2007年1月20日,小双终于住进宣武医院。医院得出结论是小双患有“先天性骨血管发育畸形”。为小双治病的谷教授告诉朱冬英,小双的病无法根治,最多做一个保守治疗。
从北京宣武医院回来后不久,朱冬英开始向章桦追要9万元捐款。
今年1月15日晚,朱冬英一个人到北京找章桦协商。章桦认为,根据协议,小双从宣武医院出院后,捐款程序就已停止。尽管如此,章桦还是愿意把钱可以划到上海的医院给小双治病。但朱冬英没有提供医院账号。1月30日,衢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朱冬英代表小双状告章桦“不当得利”。
这场官司究竟伤害了谁?
3年前《姐妹》热播,使章桦也成了名人,全国各地有许多人给她打电话,寻求她的帮助。3年来,章桦马不停蹄,奔走了19个省(市),拍摄了40多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期间,她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惟一一次帮助家乡人,却当上了被告。”章桦想不通。一个年仅12岁、又身患重病的孩子,将自己告上法庭,章桦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她在接受采访时说,这场官司不论输赢,对小双和自已都是一种伤害。章桦说:“如果我赢得这场官司,那么小双家里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输了,不又证明自己真的是骗子了吗?但是,我赢了又能怎样?如果孩子得不到救治,谁会是真正的赢家?”
3月25日,小双的代理律师汪献忠告诉笔者,小双一方还是希望双方能调解。
章桦说,到了这一步,她不可能接受调解。“否则,人们怎么知道我是不是清白呢?”
(程红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