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李某向竹某提出借钱。竹某知道李某好赌,便拒绝了他。李某即拦住竹某达半小时,露出满脸凶相,一再威胁,随后欲动手搜身。竹某被迫交出身上仅有的1356元钱。钱到手后,李某给竹某打了一张借条,但未说还款时间。
说法: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一方面,民间借贷应产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而李某采用威胁手段并欲搜身,迫使竹某交出全部的钱,明显与之相违。另一方面,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已与此相吻合。
(袁梅李玉)
……以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