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老汉不懂法 私种罂粟被判刑

  宁海一位姓朱的84岁孤寡老人,因患有气管炎、心脏病等疾病,生活也比较困难,加上不懂法,私自种了上千株罂粟,以罂粟果作止痛药。目前被判刑和罚款。“听说罂粟果能止痛,我就想种一些当药,好省点医药费。”朱老汉说,2006年7月,他到台州黄岩去看望姐姐时,在黄岩路桥镇一条小路边发现了几株已结果的罂粟,便摘了一些带回家。2007年7月,朱老汉在河塘边找了一块比较隐蔽的田地,将罂粟种子全部种下。罂粟逐渐开花结果,正当朱老汉准备采来当止痛药时,被人发现。警方一清点,发现朱老汉共种了1525株罂粟,立即责令他铲除,并全部予以销毁。 (林辉)
  法津链接:
《刑法》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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