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家电下乡”,您能得多少实惠

  本报讯 (实习生 韩佳楠)3月初,“家电下乡”销售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这场惠农利民的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3年1月底,列入补贴范围的家电有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空调和热水器6个品种。活动期间,我省农民可买到性能可靠、质量过硬、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每户每类限购两台,能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政府补贴。
  6种下乡家电都实行最高限价销售:彩电和洗衣机为2000元,冰箱(含冰柜)和空调为2500元,手机为1000元,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分别为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暂时未定。由于“家电下乡”商品利润相对较薄,有的不规范经营企业会利用农民朋友不了解政策,将限价商品抬价销售,即高于中标商品价格销售。所以农民购买下乡家电前,不妨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可登陆www.jdxx.gov.cn或致电4008873200查询。
  农民出门购买前,别忘了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有些销售网点经营的产品有许多种,农民购买时应分清哪些是“家电下乡”产品,哪些不是。下乡家电从包装到说明书都有明显的标识,洗衣机、彩电、冰箱、冰柜外包装上有两个标识,一是左侧右上角“家电下乡”产品说明,二是“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不属于“家电下乡”的产品,不能享受13%的财政补贴。
  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索要税务发票,验证及保存附在使用说明书上的产品标识卡;购买后需当场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买完家电以后,农民朋友要在“家电下乡”活动期内,也就是2013年1月底之前,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13%的补贴资金才会直接打进浙江省粮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账户,到时农民朋友可到开户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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