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冬瓜皮惹祸小菜场倒霉

  余姚的劳女士买菜时不小心踩到地上的冬瓜皮,左手摔成了九级伤残。近日,余姚法院判决菜市场开办方赔偿劳女士医疗费等2万多元。
  去年8月13日早上7点多,余姚的劳女士去附近一家农贸市场买菜,不料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事后她发现,“肇事者”是地上的一块冬瓜皮。劳女士这一摔导致左手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没办法确认是谁扔的冬瓜皮,劳女士向菜市场的开办方提出了赔偿要求。遭到拒绝后,她起诉到法院,索赔14万元损失。
  但农贸市场辩称,市场张贴了相关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他们已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劳女士在市场内摔倒受伤,自身不小心是主要因素。
  余姚法院审理认为,劳女士在菜市场摔伤,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作为市场管理部门,虽然张贴了相关的警示标志,但未能及时处理场内垃圾,是引起本次事故的直接因素,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判决农贸市场的开办方承担20%的责任,即赔偿劳女士2万余元。
(祝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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