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晓艳 画
台州人张旗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去年8月初的一天,张旗的朋友张聪(15周岁)趁其爷爷不在家时,偷了爷爷一张8000元的存款单和身份证。因张聪未领身份证,便央求张旗代为取款。张旗觉得这本存折不是他偷来的,帮忙取一下钱,应该没事,就跟张聪一起到银行取钱。事后,张聪给了张旗100元钱作为“报酬”。
9月1日,张聪的爷爷发现存折失窃后报警。第二天,张聪以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抓捕归案。10月23日,张旗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年6月25日,黄岩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旗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张旗只是帮张聪去银行取出存款,为什么也构成盗窃罪呢?承办法官说,张旗虽没有参与偷存折,但其明知存折是偷来的,却仍帮助取款,属于盗窃过程中的延续行为,应按盗窃罪共犯论处。 (林静)